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0年11月27日11:43:12来源:晋城在线【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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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军
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公开、便捷、高效对经济发展环境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是行政审批项目管理不断规范。全市建立了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每年都要组织清理取消一批审批项目,先后九次取消审批项目500项。所有保留项目全部实行目录制管理,对实施目录以外的,按乱审批、乱收费查处。目前,全市49个审批职能单位保留实施的39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等二十二项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完善。研究制定了《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晋城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各部门也依法建立健全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配套制度,为深化审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完善。全市建立了政务大厅及国税、地税、交通、交警和工商五个专业分大厅,开发区及六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大多数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运行机制。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对75项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制。对辖区内的重大投资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办理实行目录制管理,建立联合监督制度,逐项跟踪监督,确保这些项目依法畅通。对涉及多个部门许可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先后对268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前置预审、现场勘察、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四同时”,实现了行政许可从分散向集中、从串联向并联、从分块向整体的转变,极大地提升了行政效能。
四是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在政务大厅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各窗口审批人员实行“三制”管理(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廉政考核制),“三结合”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评选优秀公务员活动相结合);对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实行“五制”办理(简单事项直接办理制、复杂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要求所有进厅项目的受理、收费、发证三个环节必须在大厅内完成;对发生率较低的项审批项目实行了综合窗口代理制。对各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即业务工作由本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受市政务大厅监督和指导;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实行收费扎口制,由政务大厅收费窗口统一开票、集中收费。各审批职能部门对每个审批项目和各个审批环节的承办科室、具体负责人的审批责任及其承办时限用制度固化下来,确定了从审批受理、文件传递到审批终结的行为准则、受理标准、约束尺度和监督目标,并通过政务公开的各种形式和方式向社会公示。据统计,今年1—6月份,我市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102239件,办结率达99.9%,平均每天接待服务对象200多人,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快速高效的“阳光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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