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乘违规车辆致家长的一封信[最终定稿]
致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1年9月26日上午,山西灵石县发生一起学生接送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事故发生时车上包括司机在内共有12人,事故导致6名学生死亡,另有3人重伤、3人轻伤。
2011年11月16日上午9时40分许,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与一辆货车迎面相撞,造成连同司机在内的2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确保就读我校学生的出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保其在乘车过程中不发生意外,特向广大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
1、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接送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载现象。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让孩子乘坐无牌照、无运营资质、无保险、超载的车辆。
2、要检查驾驶人员是否具备以下条件。①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②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③年内无交通违章扣分记录;④未受过刑事处罚;⑤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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