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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合理税收负担的确定

龙头企业何以难成“龙头”—对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调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结构调整是基础,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近几年来,我县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扩充了农村经济总量,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但是,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龙头”效应还不明显,龙头企业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现状,积极探索入世后农业竞争加剧背景下我县龙头企业的发展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状:不成“龙头”的龙头企业近几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1+5”工程的逐步实施,以开发本地资源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并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经营机制。但由于龙头企业的龙头效应不强,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协调机制还不完善,产业化经营的一些环节还处于游离状态,龙头企业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龙头”。

(一)有龙头企业,但规模小,“龙头”功能不强。仅从产值来看,如果把我县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全县目前已发展到174家,形成了竹木制品、葛食品、肉类食品、茶叶等几大类农产品加工企业,2004年这些企业实现产值7亿多元。其中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发展迅速,产值100万元以上的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已达140多家;葛食品加工企业已发展4家,新上了“竹乡”、“庆发”、“凌氏”三家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发展缓慢,目前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茶叶加工企业有4家,注重品牌建设的新上企业有鸬鹚渡镇的金山茶厂,另外3家分别为雪峰山茶厂、天问茶厂和仙圣山茶厂;肉类食品加工企业仍以“腊大哥”、“牛魔王”、“桃花江土鸡”为代表;粮食加工企业有品牌影响的有“贡民”米业和修山面业公司。虽然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数量大,但企业个体规模小,产品类同,作为龙头企业所应具备的引导生产的导向功能、占领市场的拓展功能、加工增值的开发功能、扶持基地的服务功能、联结农户的带动功能均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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