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中小企业的发展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系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做了不少努力,希望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是:
(一)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
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含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据调查了解,温州市只有极少数能划入“3a”或得到“黄金卡”的企业才能够在授信额度内享受到30%~50%的信用贷款。温州乐清市2000年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抵押贷款占60%,担保贷款占33.7%,信用贷款仅占
6.3%。湖南浏阳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国有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截至2000年6月底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分别为63%和36%,信用贷款仅占1%。据兰州市工行、农行、中行三家银行的数据,2000年8月末,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分别占41.2%和58.8%。可见,从我国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抵押、担保贷款的方式已经全面推开,其中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
(二)金融机构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中小企业由于底子薄、自有资金少,民间融资渠道又不十分畅通,因此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金融机构,但各地有所差别。东部地区,由于当地多为民营企业,民间资金也较为充裕,因此企业自有资金比重较高,来自民间的资金也较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少。例如温州市,企业的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占40%,银行贷款占40%,民间借款占20%;台州市企业外来资金中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款大约各占一半。少数效益好的企业已经有足够的自有资金,不仅银行所定“信贷额度”用不完,甚至个别企业根本不需要银行的贷款。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近几年虽然改制面也有所扩大,但由于企业基础比较薄弱,自有资金的比重仍然较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闲散资金也比较少,因此企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例如中部地区的湖南浏阳市,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约占企业融资总额的82%。而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之外,正常的民间融资渠道很少,以至一些企业在得不到银行贷款时,只好采取“非法集资”的方式以解燃眉之急。
(三)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在现行的银行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下,直接与中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的基层银行机构授权很小,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权,而只有规模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例如温州市2000年上半年存贷款增量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与企业、居民定期存款比是34.1:100,而短期贷款与企业、居民活期存款比是131.5:100,信贷资金期限普遍较短,上半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仅增加0.99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0.33亿元。上半年乐清市新增短期贷款4.79亿元,占贷款总增量的91.4%,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在短期贷款中,绝大多数为3—6个月期限的贷款,占79%。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也存在。
(四)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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