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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课程改革总结报告

《民法学》课程教学总结报告

马东升

为适应法学知识创新与法学教育创新的时代要求,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教育,在教学计划的设置、课程的开设上针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培养目标、受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对人的发展能力的要求,有意识的在课程的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学质量的评价、课程教学与素质教育的融合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民法学》已形成了自身特色鲜明、体现教育创新思想的远程教育形式下的教学模式。

一、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为指导,确立新的教学思想与教育目标

民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与实践联系十分紧密的学科,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明确定位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基本知识,养成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从重视知识的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从以学习知识为主的“知识目标观”向以学习方法为主的“能力目标观”转变:从“培养知识型人才观”向“培养创新型人才观”转变。

二、加强课程教学设计的创新研究

课程体系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核心和前提。而课程的教学设计则是灵魂。我们以专题形式,将民法中的热点问题、法学的前沿问题、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以十个专题的形式,通过案例讨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等形式,着重学习、领悟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市民法的概念,通过对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意思自治等市民法理念的学习,将民法观念贯穿于整个民法体系。通过对民事权利的学习,进一步掌握民法作为权利法的特征;通过对法律行为中契约

1自由、侵权行为法中过错责任的学习,确实掌握民法的灵魂—一意思自治;通过案例讲解与讨论,掌握法律实践的一般要素等。

在教学设计中,突出以“学”为中心,在教学设计中更加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促进学习能力的提高;教学设计的目标体现有效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引导学生适应现代信息环境下的学习,提高师生使用信息技术教与学的能力,提高市电大辅导教师利用信息化设施开展远程教育的实际能力。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方案的重点如下:

(一)教学设计中重视教学各要素的分析

网络教学各要素的分析是网络教学设计的基础和前提。重点分析学习者、学习环境、教师、网络教学资源:

1.学习者。随着我院法学教育的学生层次的提高,从经济法专业到律师实务专业,再到法学本科专业。学习目标主要有两类:一是基于问题的学习,着重解决如何分析解决身边的基本法律问题;二是研究性学习,着重解决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专业动手能力。

2.学习环境。学习环境的功能是为学习者完成学习行为提供资源、工具和人际方面的支持。任课教师利用个人电子邮箱等手段,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学生可以将学习问题、自编案例等发至任课教师电子邮箱,任课教师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答疑,还可将通过这种方式收集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和较好的案例在班上讲解。实践证明,这种方式不仅使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好地了解和沟通,还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也促使了学生知识面的拓宽和理论联系实际精神的培养。并附之以教师课后解答、专题讨论、专题讲座2等方面的支持。

3.教师。远程开放教育“以学为中心”、“自主学习为主”的教育观念,要求教师在网络教学环境下更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角色,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教师的导学作用。所以在教学设计和组织中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和对师资的教学交流研讨。

(二)重视教师导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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