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集团联合重组三家民营企业
越府〔2008〕40号
关于授予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2006—2007年度越秀区
优秀民营企业称号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我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促进我区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区政府决定授予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2006—2007年度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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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为加快越秀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6—2007年度越秀区优秀民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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