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的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
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配备一名联络员。“人大代表之家”下设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记录员。“人大代表之家”各代表活动小组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大代表之家”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根据县、乡(镇)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
《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四)开展视察、调查。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2次,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活动、督促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等。调查视察中,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主动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积极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评议、向选民述职、走访选民等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代表来信来访工作,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和及时回复。
(未完,全文共3147字,当前显示10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