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督察
成本管理督察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效益,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根据《完全成本管理办法》要求,为确保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规范运作,集团公司建立责任成本管理督察考核制度。
第二章成本管理督察考核机构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两级分别设立责任成本督察考核机构,成员由财务、审计、纪检等人员组成,以保证客观公正开展督察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督察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韩风险杨有诗副组长:于立中
成员:财务、审计、纪检等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财务部。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成本管理督察考核工作。
第三章成本管理督察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成本管理督察考核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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