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人、法人、主要负责人承诺书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依法办医和依法行医的正常秩序,促进医疗机构稳步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承担因违法违规或诊疗差错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执业医师的,本人保证在岗依法执业,亲自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活动,不擅自扩大或超出诊疗范围,不擅自改变诊疗方式,不买卖转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违规外租、外包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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