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天长市勤廉风险点风险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现将《天长市勤廉风险点风险等级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长市效能办2011年9月20日
天长市勤廉风险点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勤廉风险的防控管理,增强勤廉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发〔20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第三条
勤廉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评定包括对各级干部职工勤廉风险查找、风险等级确定、风险防控措施等的评审。
第四条
勤廉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评审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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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