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多功能室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多功能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设备及使用过程的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二、责任划分:
多功能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多功能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管理责任:
1、多功能室管理员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做好以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漏电为主的安全工作。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多功能室使用后须及时保洁。使用时,严禁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
3、定时打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4、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等各类设施,防止师生触电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离开多功能室前,按操作程序关闭使用后的仪器的电源,再切断总电源,关好窗,最后关好门,防止被盗。
6、认真做好各种记载(使用记录、设施维护记载、设备、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四、责任追究:
1、由于学生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监护人)承担责任。
2、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对学生造成伤害的,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责任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晋级、评优、评先。
附则。责任书一式二份,岗位负责人及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章)
学校校长(签字):
多功能室管理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张庄学校图书阅览室室安全责任书
为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有关安全防范的规定,我校针对图书室的安全问题制定本责任书。图书室的负责人要遵守以下安全责任书并配合执行,确保所管理的范围没有安全隐患。
督办方(学校)职责:
一、督办方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与承办方协商明确的责任。
二、在管理过程中,督办方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的,由督办方供给承办方必备的维修工具。
三、承办方提出管理上的合理要求,督办方不能满足而造成后果的由督办方负主要责任。
四、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督办方负责。
承办方(管理员)职责:
一、图书室不得用明火等设备,如需使用必须有人看护,
二、图书室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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