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混为一谈啦,房屋预抵押登记不是抵押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
一、主要收件
1、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5、询问笔录;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为自然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工作流程
收件窗口登记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收费窗口缴费→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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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