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创新的思考
关于质监行政执法创新的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质监行政执法面临着重许多新变化: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入,质监部门职能也在不断加强,与经济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赋予了行政法新内涵;建设法治质监、和谐质监给行政执法提出了新要求;制售假冒伪劣不法分子逐渐熟悉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多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给行政执法增加了新难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新规定,直接涉及质检工作渎职侵权有7个罪名,与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渎职侵权有9个罪名,给行政执法增加了新风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不断与时俱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开创打假工作的新局面。下面,笔者就如何进行执法创新谈谈自已的看法:
一、创新执法理念
思路决定出路,行为体现作为。要实现执法的创新,首先要解放思想,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社会的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真正把政府、企业和社会的需要,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以执法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全力提升工作层次。
一是服务发展。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动摇,不断寻求和准确把握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将执法职能渗透到“质量兴市”、“质量兴县”战略之中,全面提高地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服务民生。将执法职能不断渗透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质量安全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拓宽和调整执法打假工作思路,将执法重点调整到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打假工作上去,重点关注家电下乡产品、食品、农资、建材等民生产品,确保履职到位。
三是服务中心。在执法过程中,紧紧围绕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围绕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上档次的质量调研报告上报党委政府,做好参谋助手,争取地方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促进职能的有效发挥。
四是服务企业。克服“救火式”的被动执法,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帮助、扶持、督促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变事后查处为事前、事中防范,变被动执法为主动监管。寓服务于执法,寓教育于监管,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创新执法方式
“和谐执法”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积极主动进行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提高执法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艺术性和文明性,从而减少执法摩擦系数,有效化解行政纷争,提升执法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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