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责任书
一、总则
为使业主及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的权益,加强对装修队的管理,保证小区内不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级北京市住宅装修相关规定,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后,装修施工队进入小区必须签订责任书,签订后严格遵循此责任书执行。
二、责任范围
1.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名单,每人须持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装修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施工人员原则上不准在住宅区及装修户内过夜,若有特殊情况需留守需要先向物业公司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留守;留守人员公限于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本住宅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活动。
3.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守法纪,在施工过程中,不准图方便用硬物顶住单元大门、电梯门,影响其使用功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负责,同时物业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4.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不准打扰其它住户,不准在其它住户门前逗留休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引起住户投诉的,物业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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