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验收
一、新建房屋接管验收程序
1.1建设单位书面提请接管单位验收
1.2接管单位审核接管资料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1.3接管单位检索提交的资料:
(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b、用地批准文件c、拆迁安置资料
(2)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工程管线的全套图纸。b、地质勘察报告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设计变更统计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e、隐蔽工程验收签证f、竣工验收证明书(合格证)g、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质保书h、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i、沙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k、供水、供电试压报告。
1.4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主体结构
(1)地基基础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损坏。
(2)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破裂,不得超过gbj10规定值。
(3)砖石结构不允许有明显的裂缝。
(4)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
(5)抗震设计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规定
(6)外墙不得渗水。
屋面:
(1)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2)平面屋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功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楼地面:
(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起沙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逢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2)卫生间、阳台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装修:
(1)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整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缝隙严密。(木门缝隙适当)
(2)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低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3)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4)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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