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发[2016]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合建立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到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我市管理体制统
一、政策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先整合管理体制、后整合政策制度原则,2017年5月底前将新农合职能、机构和人员、基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整体移交给人社部门,完成经办管理整合工作,2017年7月底前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2017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市政府成立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宣传部、人社局、卫计局、编委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牵头部门为市人社局。
(二)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全市同步开展原卫计部门新农合职能的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移交任务。移交期间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政策不变,不影响群众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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