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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5篇

浅谈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推荐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最前沿、最基础性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我国处在城市化过程中,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无效扩张导致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低下,一户多宅、多占超占、违法建设的现象比较突出,大量的宅基地需求,导致大量耕地资源被占用,造成一方面农村人均耕地资源在减少,另一方面大量宅基地闲臵浪费。根椐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谈谈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对于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中遇到的问题

1、一户多宅现象。由于农村宅基地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加上申请宅基地成本较低等因素,导致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新宅基地已建成未按期搬迁,依然居住在旧宅基地;二是新宅基地建成并居住,但旧宅基地依旧占用;三是新宅基地建成,旧宅基地废弃,旧房屋未拆除或部分拆除;四是继承或购买别人的宅基地;五是新宅基地已审批划拨,长期荒芜没建。

2、没有经过审批就占用宅基地的情况也存在。80年代

1-90年代,我国国情是以农业型为主的农村,农民个人建房必须要有利于农业生产要求和农民的生活要求。在当时土地管理还不严格的情况下,有部分农村的宅基地还是由村干部分配的,只要哪家孩子成家,需要分户,就找村里要求分一处宅基地,没有依法登记审批的概念,当时农村村民“宅基地私有化”观念根深蒂固,一经批准一处宅基地,就可以在此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有的虽经村组织同意并盖章,经当地政府确认;有的也交部分钱给村里;但均未经依法批准。

3、少批多占宅基地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在很多农村,村民建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贪大求洋,主房、晒场、厨房等一应俱全,户与户比房屋高低,比前后院落,节约用地意识非常淡薄。由于多数的宅基地属于耕地,很多农户为了生产生活方便,将房前院后的耕地用砖头围起院墙,超面积占用。还有些村民利用有村干部或者县乡机关干部的“关系”背景,批少占多,批东建西,甚至抢占村内地,变成无公共通道,形成了很多“霸王地”,而这种情况在农村不少见。

4、农村房屋空臵确权问题。很多农村农民陆续迁入城镇定居,原有的住宅要么转让给属于同一集体组织的农民,要么就只有空臵。据调查,目前很多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超过

2180平方米,乡镇人均居住面积超过40平方米,农村村庄空房率一般在30%左右,个别村空房率甚至在50以上。由于现行法律、政策仍然限制农民住房的自由转让,农村不存在合法、公开的房地产市场。所以,这些闲臵空房无法在城乡流转和循环利用,其中大部分只能任凭自然损毁,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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