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维护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开发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教安精神,强化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管委会、驻片民警、小学幼儿园成立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开发区主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副组长:(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安办主任)
(驻片民警))
三、工作重点
1、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健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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