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师范学院五四评优

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纪念建团八十九周年和五四运动九十二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共青团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在2011年“五四”期间开展2011年成都大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内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奖项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组织生活;

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

4、自强之星;

5、五星级学生社团,四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学年总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担任团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

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团支部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3.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行为;

4.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四)优秀团组织生活评选条件


(未完,全文共2293字,当前显示7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