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备案办事指南[小编推荐]
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二、提供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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