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部门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未完,全文共611字,当前显示20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