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引
附件1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
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二)项目基本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三)支持内容和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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