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的责任书
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确保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各校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职责:
1、进一步加强对全旗各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下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指示,及时进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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