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解放思想
南昌市疾控中心创建“无烟卫生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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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营造无烟环境,降低二手烟危害,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2007年以来,南昌市疾控中心积极响应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号召,和南昌市委、市政府建设“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和谐崛起”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全市疾控系统无烟单位建设,努力营造全市疾控系统健康文明的良好形象。现将我中心开展创建“无烟卫生单位”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管理落实到位
1、成立组织机构。2007年,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的控烟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总务科具体负责控烟管理,并指定多人担任巡查员,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此外,各科室均设立控烟监督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全中心控烟工作。
2、健全控烟制度。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南昌市疾控中心创建无吸烟单位管理办法》。《办法》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奖惩制度和标准等多方面作了详细规定。2009年,进一步完善了《办法》,严格实行工作区域内无烟。同时,中心与全体“烟民”员工签订责任状,对违反者实施严惩重罚。
此外,中心还制定了《下基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外出学习、培训和下基层检查、督导等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条例,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不在他人面前吸烟,并自觉克制,坚决抵制敬烟。
3、完善奖惩条例。为切实履行控烟制度,中心把控烟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目标考评标准,将控烟工作与职工的个人目标考核相结合,确保控烟工作行之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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