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的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签定《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项目:
二、施工地址:
三、施工单位:
四、工程施工期限:
五、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相关的建筑法规和安全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有关的建筑工程管理及安全质量管理的规定;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学习及安全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3、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合格验收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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