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卧龙区石桥镇
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下达者
责任承担单位
责任承担者
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中心学校
2012年3月1日
卧龙区石桥镇教育系统平安建设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确保我镇教育系统的稳定,根据中央、省、
市、区对平安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10分)。
1、各单位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和本单位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与
全年工作做到同步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3分)。
2、党政领导班子每月研究一次平安建设工作,并解决存在问题,有会
议记录(2分)。
3、有党政领导主抓平安建设工作(1分)。
4、党政领导能经常关心过问并积极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
(2分)。
5、能保证平安建设工作中必要的经费(2分)。
(二)平安建设组织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10分)。
1、平安建设组织健全,工作运转正常,每月研究一次平安建设工作(3分)。
2、平安建设机构、人员、制度、办公设施四落实,保证信息畅通,每月向
教体局和各辖区、乡镇综治办报送简报和信息一份,并能及时报送有关材
料、报表和重大情况(3分)。
3、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的
签订率要达到100%,各单位要接受所在辖区的居委会办事处、乡镇综治办
的领导(3分)。
4、单位领导和保卫干部,无违纪现象(1分)。
(三)社会治安内部秩序良好(30分)。
1、单位内不发生重大案件或有影响的大案要案(12分)。各单位凡家属区、办公区发案,构成刑事案件的一起扣10分,构不成刑事案件的扣5分(案件和有影响的大案扣分不保底)。
2、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重大治安、灾害、责任事故(4分)。
3、不安定因素排查及时,疏导有效,信息反馈及时,全年不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不发生游行示威,聚众闹事,械斗、罢课、罢教等影响全区政治稳定的事件(8分)。
4、教职工、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不超过1.5‰(2分)。
5、积极参加有关平安建设方面的社会活动(2分)。
(未完,全文共2629字,当前显示8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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