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部发[1993]61号【发布日期】
1993-07-12【生效日期】
1993-07-1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劳部发<199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局: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到一九九二年年底已达2600万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要求实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劳动部门应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办法,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为离退休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组织
(未完,全文共2383字,当前显示4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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