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警务公开细则5篇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二)申办范围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①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②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③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④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⑤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⑥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
-1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⑤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⑥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①设有上述第(1)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②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③上述第①、第②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④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300mw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150mw级及以
-3①设有上述第(1)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②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0m2或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③三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总存瓶量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三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四)所需申请材料目录及有关要求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可以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窗口申领,也可以自山东省消防业务办事大厅http://www.xiexiebang.com网址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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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