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
二、办理内容:
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手续及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审查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2001‟建设部第91号令修正)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
四、申办条件:
各项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已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资料齐备。
五、提交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表‣(一式六份,可在汕头建设网下载,网址:www.xiexiebang.com);
六、备查资料:
1、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资格)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书;
3、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
4、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含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书;
5、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6、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汕头市建筑施工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书‣;施工企业向项目安监机构签署的•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承诺书‣、•汕头市建筑施工运输安全承诺书‣。(参照附件)
7、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批准文件;
8、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9、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0、拟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清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经费落实情况:
(1)甲乙双方有关合同原件,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条款、支付计划等;
(2)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共管安全措施费专用帐户的证明;
(3)建设单位将安全措施费存入专用帐户的进帐单。
12、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保险合同原件)。
上述提交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第
1、
2、
4、
11、12项提供的原件校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安监机构存查。
七、办理程序:
1、申报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办事窗口(市财政大楼1楼)提交•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表‣;
2、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出具接收凭证;
3、安监机构组织现场勘查并核查相关资料(备查资料所列各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表‣签发“同意办理”的备案登记意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资料予以退回。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
十、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4—88566141(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0754—88489801(窗口);
投诉电话。0754—88566141。十
一、附件
1、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由各方主体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范围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建设责任。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承担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责任;
(未完,全文共5235字,当前显示14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