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劳务队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项目及责任人
1、项目名称:工程
2、项目经理: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无安全等级事故。
2、无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工伤率≤‰。
5、重大隐患及时整改率100%,复查合格率100%。
6、创工程。
二、项目部职责
1、项目经理是受法人委托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对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自觉接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公司安全部的各项检查,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公司安全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
4、确保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费用投入到位。
5、项目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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