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桥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
关心下一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使之实现组织网络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活动经常化,根据盐城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关心下一代,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校的根本任务。老同志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把我校离退休教育工作者组织起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对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教育的好形式,
第三条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校党政领导下的以离退休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的、热心教育的志愿者参与的群众性组织,是配合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形式,是一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参谋和助手。
第四条关工委要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发挥离退休同志在政治、知识、经验、威望和时空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中心,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素质。
第五条我校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面向校内,以学校为主阵地,以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为主要对象开展工作。
第六条学校关工委要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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