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实施“两免一补”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意见
为贯彻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批转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改革我乡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乡义务教育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我乡每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阶段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减免补助政策
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
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本校学生应具有腰堡街道常住户口。其中,腰堡街道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在校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持有《腰堡街道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腰堡街道特困救助卡》的村民子女,享受“两免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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