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民工保证书
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我单位承建的木材园区综合楼项目1#楼、2#楼、3#楼、4#楼合同段工程,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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