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文明街道建设管理办法
嘉兴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努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快培育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全面推进企业专利工作,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企业专利工作是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示范企业要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质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专利工作纳入企业的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培育企业自主核心技术,不断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三条专利示范企业是企业专利工作的典型和样板。专利示范企业要不断总结开展专利工作的经验,为推动全市企业专利工作积极探索,切实起到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专利示范企业要在以下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一)建立有效的专利工作机制,机构、人员、经费落实。
(二)制订专利宣传培训计划,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三)加强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包括专利的开发、申请、后续管理和保护等,特别是要规范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工作相关档案的管理以及技术人员的业务活动。
(四)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提高企业运用专利信息能力。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立题前和开发过程中,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和侵犯他人专利权;在技术、设备引进和对外合资、合作中,凡涉及专利的都要对其法律状态进行检索,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和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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