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整顿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企业:
为规范集团各部门、企业的劳动纪律,树立集团良好形象,确保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经领导会议决定,在集团内部开展加强劳动纪律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考勤管理
1、迟到1-10分钟/次,扣罚个人月工资1%;11-20分钟/次,扣罚个人月工资2%;21-30分钟/次,扣罚个人月工资3%。
2、当月累计迟到每3次视为1次旷工。
3、旷工1次扣罚个人日工资标准的两倍工资。一个月内旷工达3次及以上予以辞退。
4、发现《值班单》弄虚作假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其值班资格并扣罚个人日工资标准的三倍工资。
5、发现《外出办公请示单》弄虚作假;周日值班无故缺岗;工作时间早退者,扣罚个人当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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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