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检查内容
一、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应急救援组织
二、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卸货、堆放、发货、装车、搬运等操作规程)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废弃物品处置制度
入库验收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技术要求
1、环境要求
产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库,库房应通风干燥,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度,查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2、堆放要求
产品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与堆垛(货架)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0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0.45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7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0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m。
南宁市鸣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经营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必须规范管理,凭证购进、销售、运输、储存,禁止无证经营。
第三条。本公司是合法专营公司,统一经营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运输、储存等业务。非经本公司批准、授权、委托,任何部门、集体、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业务。
第四条。经本公司审批、授权、委托有经营权的部门,凭本公司审批手续到公安机关申办《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但必须在本公司的批发点进货或在本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经营点进货。
第五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本公司授权销售点的负责人,是安全主要责任人,对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检查工作负全责。第二章
进货管理
第六第;把握好进货渠道的质量关,禁止在无证的厂家或个体生产作坊购货。严禁购进不合格和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的品种及超药量的品种。准许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商店和个体商户,必须到本公司购进贴有防伪标识的商品,严禁购进私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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