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登记承诺书
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涉及需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泉州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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