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对检察工作地影响及其对策五篇
金融危机对检察工作地影响及其对策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严慧冬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波及全球,给世界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世界经济遭遇严冬。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我国各地的金融资产和实体经济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面临倒闭,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压力巨大,农民工提前返乡,居民生产、生活资料物价上涨,这些不稳定因素导致我国刑事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比如财产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明显上。这些刑事犯罪的新特点、新原因、新问题,要求我们检察干警关注金融危机扩散和蔓延对市场、企业、社会的影响,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胸怀大局,政治坚定,反应灵敏地通过法律监督手段适时提出相应的预防及补救措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生活安定有序。
一、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的刑事犯罪已经或者可能会出现以下特点:
1、在案件类型上,财产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上升。按照一般规律,金融危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往往是财产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高发期。金融危机带来的股市下跌、物价波动、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等原因导致了一些投资者、企业主和工人收入大幅下降,生活难以维系。在这些诱因的促使下,一些人迫于生活压力不择手段地获取财富,“两抢”、“两入”等财产型案件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保险、合同、票据、假钞进
行诈骗的案件增多,特别是“hd90”假钞的蔓延,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地影响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
2、过剩劳动力将成为犯罪主体。在金融危机大潮的冲击下,失业人口不断增加,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压力,明显的劳动力过剩及农民工提前返乡,极易引发各类犯罪案件,成为扰乱市场秩序、侵财、传销等案件的犯罪主体。部分失业人员可能铤而走险,从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特种行业可能成为其销赃渠道。有些人可能会采取无证经营等方式谋生,而其中的好逸恶劳之人极有可能铤而走险,从事偷、盗、抢等无本买卖。偷盗自行车、市政设施、街头抢夺、抢劫等案件有可能在这部分人的推动下升高。为了尽快将赃物换取现金,典当、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将成为违法犯罪分子首选的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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