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2、院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至少包括医疗救治组、疫情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3、各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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