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各层级人员签订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安全达标工作,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司对各项目部、车间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力避重伤重残事故,轻伤频率不得超过1%。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其中优良率60%。
3、各项目部、车间应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并配有1名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全员)。各项目部、车间应将安全小组成员名单报公司安委会审批,审批后送公司安全科备案。
二、文明施工目标:
1、工地应挂设“五牌一图”和各级各岗位责任制标牌,应有消防设施。
2、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围墙(沿街高度2.5米、其余2.0米)。
3、设有铁制双开大门、洗车台、喷枪。
4、实行硬地坪施工,道路畅通不积水,各种材料分类堆放,场容貌整洁卫生。
5、工地“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厕所、浴室、食堂)齐全,做好灭“四害”等工作。
6、工地应建立安全生产、防火、治安等规章制度。
7、各施工工地要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和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未完,全文共1644字,当前显示5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