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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包俊洪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前不久公开发表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最近,本刊记者就如何理解和贯彻执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采访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我们党和国家以前的文献中也曾多次出现过。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怎样理解中央提出这一要求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现实意义。
陈锡文: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对以前概念的简单重复,而是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思路看,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指导方针更明确。从背景看,是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村生产力持续发展和农村经营体制日趋完善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发展起点更高。从目标看,这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工作布局更全。从方式看,这次明确要加大国家投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扶持力度更大。在中国,要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当然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既把它作为一个长期发展的方向、又把它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工作任务,这主要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少有这样五方面的原因:
第一,我国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我们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用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一些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消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搞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的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建设现代农业。
第二,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中国是人口大国,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这样的国情决定了要真正消除城乡差距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是,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2005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3255元,两者的收入比为3.22∶1。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市的差距更大,这是影响农民素质提高的重大制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第三,已经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2005年,我国GDP已达到18.2万亿元,财政收入3.16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万亿元。“十五”期间,这几项指标都增长1倍以上。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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