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涉农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
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质监局等6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1关于在全市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质监局
2011年1月26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33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市乡镇、街道推行“一专三员”(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意义在全市乡镇、街道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完善城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食品市场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但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通过建立和完善“一专三员”食
2品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基层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有力、范围更加广泛,必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管作用,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未完,全文共3444字,当前显示10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