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季度检查考核评估办法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室及负责人、重点岗位及人员
二、考核原则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和岗位职责相结合,自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民主评议与领导小组评价相结合,落实制度和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㈠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岗位及人员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否准确,防范措施制定是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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