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与创新方向
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的底线思维
【摘要】
在农业农村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应认真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基本思想,即以探索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有效实现形式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领导农民共同富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形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构建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社体系和为农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关键词】
三农生产经营体制供销合作社【中图分类号】
f320【文献标识码】
a
探索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有效实现形式,不走土地私有化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启的农村改革进程已经三十多年,取得的基本制度成果是建立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即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该体制有三个制度要素:一是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二是集体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三是集体统一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正是靠这一制度,迅速调动了亿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打破了僵化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村经济活力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全党和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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