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份)2017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上级安全责任书相关内容,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它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会议,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级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严格执行《罗田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评先、评优、晋职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3、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职责具体,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据《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要求,设立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保卫人员,开展巡逻护校,确保安全工作处于可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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