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律纠纷承诺书
篇一:劳务承诺书承诺书
1、劳务公司负责人(承包人)必须驻守施工现场,参加项目部的生产例会及其他会议。
2、派驻项目经理1名(可由承包人兼任),负责劳务承包范围工程的管理工作,按时向总包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负责统筹安排好承包范围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参加项目部的生产例会及其他会议,主持劳务每天的碰头会。
3、派驻合格的技术负责人1名(兼质量负责人),在项目总进度计划的框架下,编制月、周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劳动力计划等;按总包要求,对施工班组和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好交底记录并录制声像资料;接收往来函件和资料,负责对各工序的质量自检和报验(监督资料员填写并上报自检报告),监督试件工制作各种试件交总包送样;参加项目部的生产例会及其他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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