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组长:园长成员:全体教职工三、负责人员及检查项目:
(一)总务处
1.幼儿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幼儿园内各部分有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天棚、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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