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迎检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川安办函„2008‟19号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迎检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乐山、南充、广安、达州、广元市和凉山州人民政府:
2008年6月5日—6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将对我省及你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请认真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督查日程安排2.督查的内容3.督查组人员名单
二○○八年六月四日
抄送:相关市(州)安监局。附件1:
督查日程安排
6月6日上午11:00乘机到攀枝花;下午3:00听攀枝花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6月7至8日上午:盐边县检查尾矿库;6月8日下午:到攀钢集团矿业公司检查;
6月9日上午乘车至凉山州会理县;下午检查尾矿库;
6月10日上午在会理县继续检查尾矿库;下午3:00乘车到西昌;6月11日上午检查凉山州泸沽铁矿(地下矿山);下午3:00听凉山州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6月12日上午由西昌乘机回成都;下午到乐山;
6月13日上午听乐山市政府汇报,召开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由乐山市做好参会人员准备;下午检查大为石膏矿;
6月14日上午检查旅游安全;下午回成都;
6月15日至17日上午检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庆钻探公司)龙岗气田和广安气田;
6月18日至20日检查中石化川气东送建设工程指挥部广元元坝气田和达州普光气田。附件2
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综合内容
1.各地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以及对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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