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分析(数字类)及总结
1.1998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2.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
3.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到送股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t+1),所有流通股的红股部分可到投资者账上,并可在以后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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