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帽法官”孟凡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孟凡海今年67岁,是西丰县陶然镇太平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老孟在调解岗位上一干就是三十多年。30多年来,他在调解工作中用自己的热心、耐心、细心调解每一起纠纷。他先后二十余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的表奖,两次被省司法厅授予“防激化先进个人”,1993年,孟凡海被国家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村民们有事都愿意找他,称他为“草帽法官”。
一、对党忠诚,是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初心。
1984年3月孟凡海被选为村调解主任,在心中就定下了不辜负组织信任,用自己忠心保一方平安的信念。为了不负组织和群众信任,他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他克服左腿假肢和文化底子薄的困难,自费购买法律书籍,并以顽强的毅力攻读法律法规,一百五十六条的《民法通则》他曾倒背如流。93年时任国家司法部基层司李明司长在听完他的汇报后,听介绍说他能把民法通则背下来,让他把《民法通则》背一遍,当他把156条《民法通则》背到67条时,李司长说“行,我服了”。34年来他共调处各种纠纷1200余起,防止矛盾激化11起、避免非正常死亡7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
二、洁身自好,是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
他常说。作为一名党员,做事要公正起到好的带头作用。在调解中他不做“和事佬”不“和稀泥”,坚持依法、公正、以情感化、以理服人,得到了群众的信服。他不徇私情,做事公正、在群众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高,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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